「最高學歷」即一個人在國民教育體系中最後也即最高層次的一段學習經歷,以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實施學歷教育、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力的學校及其它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證書為憑證.國考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sxi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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