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專用章刻章辦理流程:持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後,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申請企業法人開業登記的單位,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註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企業即告成立.企業法人憑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簽訂合同,進行經營活動.」在這裡,出現了「公章」的字樣.國內的實際情況是,一個企業法人領取了營業執照以後,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並在工商局備案:公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一般來說,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業法人行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鑑。
合同蓋章流程:合同蓋章要求[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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