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從簽收開始起計算的.買家提出「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申請的條件1、買家在簽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內(按照物流簽收後的第二天零時起計算時間,滿168小時為7天)發起申請;買家在七天內已要求賣家提供「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而被賣家拒絕,或無法聯繫到該賣家,或賣家中斷其經營或服務;2、買家的申請在形式上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3、申請金額僅以買家實際支付的商品價款為限;4、買家提出「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申請的商品需滿足相關條件,詳見以下《商品類目與退換貨條件》;
七天無條件:七天無條件退貨規定[朗讀]
@Winf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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