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人是公司設立的時候忽悠別人來參與公司投資的人,怎麼能把別人忽悠來了自己這麼快就跑了呢?所以一年內不讓他們轉讓股份.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一般都會申請上市交易,如果允許公開發行前的這些股東一上市就可以賣掉自己的股票,那很多人都會在上市後馬上在股票市場套現跑了(這也就是股票市場上說的「大小非解禁」中的「小非」).董監高手中持有股票才能充分激勵他們好好乾活讓公司多賺錢,這樣他手中的股票也越值錢,如果允許董監高隨便就把手中的股票賣掉那對其他股東來說就太不公平了,因為董監高往往有內幕信息?
@missl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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