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轉專業:
第一種方法:就是要求班級學習成績前3至5名的允許轉。
第二種方法:
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5%。
第一種方法:就是要求班級學習成績前3至5名的允許轉。
第二種方法:
學生轉專業每學年集中審批一次,申請時間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兩周。
教務處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末,根據轉入專業的辦學條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轉入專業的接受名額。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原則上參加選拔後各專業轉出人數一般不得超過所在專業當年招生數的5%,轉入人數不得超過轉入專業當年招生數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