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引進的條件:本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以下的人員;本市高新技術企業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獲得博士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市緊缺、急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須滿三年);具有特殊才能的各類人員.以上符合第(1)(2)條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符合(1)條規定申請引進的已婚人才,夫妻雙方必須同時符合該項規定須提供學位證書,其子女可隨遷;符合第(2)、(3)、(4)、(5)規定調滬的人員,年齡應在50歲以內,符合上述條件的已婚人員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須隨調、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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