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評審中學高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1.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工作二年以上;2.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井從事中學一級教師工作五年以上;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工作五年以上;4.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教學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師),取得中學?級教師職務任職資格,並從事中學一級教師五年以上;5.參加工作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上述相同學歷,從事教學工作累計達到上述相應年限,取得中學一級教師職格,並在職後取得達標學歷後從事中學一級教師工作五年以上。
@zhan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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