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第一檔保持原來價格並以「當地平均電量」為基數,第二檔漲價5分,第三檔2毛或3毛!導致聽證會後,上海不提價的第一檔電量最高可至260度,北京為每月240度;而陝西和甘肅的第一檔用電量最低,僅為120度.也就是說,實施階梯電價後,北京也許只有2%的用戶用電需要交納漲價3毛錢每度的費用,而西安、鄭州等城市很可能接近20%——同樣用戶都會使用320度電,但按不同省市設,會讓西安提價30元;而北京提價僅4元!這不近情理啊!所以「當地平均電量」為基數,按省市劃分第二檔電量更不對。
@cxxli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