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森林商標產品有很多公司的很多商品,如果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12月1日)第五條即(一)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則提問者所說產品涉嫌是某牌的假冒偽劣產品。
漳州綠森林:綠森林圖片[朗讀]
@lijin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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