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定義如下:
1、潮濕或淺積水地帶發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綜合體。包括陸地上天然的和人工的,永久的和臨時的各類沼澤、泥炭地、咸、淡水體,以及低潮位時6米水深以內的海域。
2、界於水體與陸地之間過渡的多功能的生態系統,包括低潮線以下不超過6m深的海水區。
3、陸地上有長期或季節性薄層積水或間隙性積水、生長有沼生或濕生植物的土壤過濕地段。是陸地、流水、靜水、河口和海洋系統中各種沼生、濕生區域的總稱。
1、潮濕或淺積水地帶發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綜合體。包括陸地上天然的和人工的,永久的和臨時的各類沼澤、泥炭地、咸、淡水體,以及低潮位時6米水深以內的海域。
2、界於水體與陸地之間過渡的多功能的生態系統,包括低潮線以下不超過6m深的海水區。
3、陸地上有長期或季節性薄層積水或間隙性積水、生長有沼生或濕生植物的土壤過濕地段。是陸地、流水、靜水、河口和海洋系統中各種沼生、濕生區域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