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元朝末年,天下動亂,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們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望採納。
巨肉什麼意思:賣肉什麼意思[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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