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即志願工作者,又名志工,是指志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及精力,在不為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會服務,促進社會進步而提供服務的人.志願工作具有志願性、無償性、公益性、組織性四大特徵,參與志願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是「樂人」,同時也「樂己」.參與志願工作,既是在幫助他人、服務社會,同時也是在傳遞愛心和傳播文明.志願服務個人化、人性化的特徵,可以有效地拉近人與人之間的心靈距離,減少疏遠感,對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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