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條件:1.由於生病:應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疾病證明書」、醫療費發票等2.因其他特殊原因必須休學,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經班主任同意,學校簽注意見蓋章(學籍管理專用章)後,送教育局中教科審批.3.初、高中畢業班下學期原則上不辦理休學手續.4.學生休學以一年為期;期滿不能復學者,最多可再申請延長一年.學生在休學期間,仍保留學籍,但不得報考和升入其他各類學校.5.學生休學期滿時,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申請復學.因病休學的學生,在復學時,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發給的已恢復健康、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證明,經學校批准,才可復學。
初中辦休學條件[朗讀]
@dengshe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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