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經上級黨委批准後,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交納黨費.按時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提前交納或一次集中補交黨費.如有特殊情況,黨員暫時離開原支部,按時交納黨費確有困難,要支部委員會同意,提前或以後補交是可以的,但補交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黨組織應教育黨員自覺按規定向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對於沒有正當理由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對於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納黨費者,應按自行脫黨處理.參考資料:http://www.baike.com/wiki/%e5%85%9a%e8%b4%b9。
@sximn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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