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加達移民為你解答:1.申請人在原居地的凈資產達加幣30萬元以上,其中包括:公司資產、房產、現金、股票和有價證券等;2.申請人須具備3年以上的經商經驗或盈利企業管理經驗;3.投資最少15萬加幣創辦一個新生意或購買一個現有的企業,又或擁有33.3%(最少為15萬加幣)或以上的公司股份,如果所擁有的公司股權少於33.3%,那麼投資金額要相應提高到最少50萬加幣,並且要積極參與日常管理工作;4.申請人須向政府先繳納加幣7.5萬元作為投資保證金,真正投資該省企業加幣15萬或以上,可向政府贖回加幣7.5萬元的投資保證金.同時要簽署一份基於商業計劃書和安居計劃的履行同意書;5.要有定居曼省的意願。
曼省商業移民條件[朗讀]
@kua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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