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係登記表》一份;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4、預留印鑑卡片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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