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哈爾濱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一)年收入在4萬元(含4萬元)以下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二)企業退休的建國前入伍的老軍人;(三)市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遷居民家庭;(四)現住房面積低於本市住房面積控制標準70%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規定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准購買一套經濟適用住房.單身申請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7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請人,可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最大不得超過建築面積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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