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前,印花稅進到管理費用,2016年底以後,印花稅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等有關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de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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