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苟同樓上,個人認為個罪與個案一樣,個只是一個副詞,即限定罪的獨立狀態.根據罪刑法定,無法不成罪的原則,每一個罪名都應該有對應的刑法條文,而為了使罪能有明顯的界定,刑法條文規定了罪的犯罪構成: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這就是說認定一個罪名,必須具備所有犯罪構成要件.在一個犯罪案件里,犯罪嫌疑人往往可能涉及不止一種罪名,犯罪構成的明確規定,是我們認定每一個個罪的唯一標準.如果沒有這個規定,我們無法認定個罪,更加無法釐清涉及多個罪名的個案。
罪是什麼意思:罪的定義是什麼[朗讀]
@sqlkk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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