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申請材料:(一)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三)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複印件;(四)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複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工本費用不到100元,各地方可能有出入,但相差不大。
運管費用:運管怎麼知道我跑滴滴[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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