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省考的條件(大部分地區限戶籍)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不超過40周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項目生崗位僅限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myname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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