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三條婚姻法第三十三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前三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令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
與軍人離婚的條件[朗讀]
@iis007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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