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二手房過程中與中介和房主簽定了合同,合同上寫明是「扣除貸款餘額部分,其餘以現金形式付給甲方」.目前房屋總價合同上寫明是32.3萬元.房主在銀行有7.6萬元本金餘額未還,計有1.8萬元利息產生,目前還有七年還貸期.目前交與房主定金2萬元,合同上寫明是如果買方毀約將扣除50%定金並支付全部佣金.我的問題是:3如果房主(甲方)馬上在我(購房主)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餘下部分銀行貸款還清,是否是合同違約.此將會導致我沒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3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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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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