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離婚後,想公證各自婚姻狀況,公證費用是50--80元.如果是公證有法律意義的文書(離婚證),公證費是50--100元.具體收費情況,以當事人本地公證處為準.《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
@cxxli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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