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房產主下不可以貸款或者抵押的.《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抵押.」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首先,此種規定能夠抑制占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其次,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障性質,如果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那麼當使用權人無法清償債務時,就會喪失該土地使用權,從而出現農民居無定所,以致出現社會不穩定的嚴重後果。
@kuaib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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