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各地的拆遷標準不一,具體補償數額當地拆遷部門是公開公示的,參考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知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道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回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答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viev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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