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1日,我國正式實施了《槍枝管理法》也就是所謂的禁槍令,規定公民未經百公安部門許可並頒發許可證,不得持有槍枝彈藥度,否則即成為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罪.將追究刑事責任.知在此之前,民間擁有槍枝很普遍,少數民族有獵槍,民兵、企事業單位的保衛部門、偏道遠地區的作業點,均合法使用槍枝.甚至好多家庭條件好點的,為了保衛家裡安全,也花個一兩專百買一隻獵槍.民間持槍很多,治安形屬勢越來越嚴重.《槍枝管理法》發布一年之內,民間槍枝基本收繳乾淨。
什麼時候有槍:最開始中國用什麼槍[朗讀]
@mtrang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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