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08年相關規定: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正常參加2008年就業派遣;2.成績全部合格,無補考記錄,能按時取得相應學位;3.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畢業生限定於教育部直屬院校、其他部委所屬院校、中央與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的應屆畢業生;4.畢業生所學專業與接收單位主營業務一致,本科畢業生所學專業須在北京市公布的緊缺專業範圍之內;5.畢業生需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參加改革後四級考試的,成績需在425分以上.第一外語為其他語種的畢業生,體育類、藝術類畢業生,其外語水平應達到畢業要求,並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證明;6.政府機關單位行政編制內引進畢業生,應取得北京市公務員筆試合格證書,具備公務員任職資格。
留京條件:轉業留京條件[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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