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務員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學位2015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4年3月20日以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照《關於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備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myname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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