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行科目二樁路考合併考試的培訓機構,按照「一次預約、一次考試」的模式在網際網路上預約科目二考試,未參加過樁考的、參加過樁考但不合格的、樁考合格尚未預約場考的、參加國場考但不合格的、均預約「科目二考試」.(二)有關係統明確區分各駕校上報的學員的「狀態」,即哪些是應從裝考試開始的、哪些是應從場考開始的,各分所約排考崗位對符合預約要求的,按期安排考試,系統應提供查詢功能,供分所、駕校查詢.(三)科目二考試點為相關駕校下載考試預約憑證,預約憑證上應明確提示學員科目二考試的狀態(1、科目二;2、補科目二;3、補場考),由駕校負責通知學員按時參加考試。
報考科目2:科目2考試[朗讀]
@mtrang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