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病需要到外地進一步診治,應由內蒙古自治區醫院、內蒙古醫學院附屬醫院開具轉院轉診單,經參保單位負責人批准,由專管員負責辦理審批手續;報銷時,需向自治區醫保局提供住院結算單、住院費用明細單、診斷書、住院病歷複印件.4、長期異地居住的職工,需辦理異地安置手續,可以在居住地選擇三家定點醫院,在居住地發生住院費,只能發生在您選擇的這三家定點醫院,但必須在住院三日內電話通知校醫院或您單位的專管員,報銷時提供住院結算單、住院費用明細單、診斷書、住院病歷複印件;門診費不限定就醫地點,但報銷時需出具正規發票及雙處方。
@uskaka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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