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可以適當調整.此外,報考公務員還需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
@kuaibo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