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是判處或者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須不是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姦、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刑期限制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必須執行原判決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10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3、實質條件,犯罪分子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後不致再危害社會.假釋的考驗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考驗期限為10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vievo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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