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考試要求:一、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1、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2、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3、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二、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三、各科考試內容均分為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約占60%,熟悉部分約占30%,了解部分約占10%.各科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
@Winfred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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