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1)鍋爐水位低於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2)不斷加大給水及採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下降;(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到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7)燃燒設備損壞,爐牆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8)其他異常情況危及安全運行。
@query1
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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