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簽訂合夥經營協議非常重要,一定要全面祥細.根據題主的問題,除了正常的協議內容外,注意以下幾點:一,合夥經營期限,制定合適的合夥經營期限,比如十年或更長.二,退夥限制條款,什麼條件下可以退夥,什麼條件下不能退夥,及違約賠償約定.三,出資轉讓限定條款,出資人轉讓出資必須徵得全體合伙人同意,及違約的賠償約定.四,競業限制條款,在合夥經營期間,合伙人禁止參加或自己經營和本合夥經營項目相同和相近的、有競爭性的項目,及違約的賠償約定.五,散夥條款,制定出現散夥的情形約定,否則不得散夥.以上是從法律協議上進行約定限制,平時經營時互相關愛禮讓,使合伙人感受的合夥的益處,提高合夥滿意度,也是情感投入的好方法?
散夥條件:散夥的條件[朗讀]
@qia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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