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gsheng
從2016年1月1日起,各地質監機構不再向機關、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機構發放和更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2016年10月1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總局令第184號),正式廢止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組織機構代碼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中退出了
歷史舞台.企業三證合一之後,各證件的號碼分別是:營業執照全部代碼;稅務登記證從第三位開始至倒數第二位代碼;組織代碼證第九位(字母)開始至倒數第二位代碼.如果你需要知道哪個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可以告訴我那個單位的全稱,或者是三證合一後營業執照號碼,我就可以幫你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