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條件中某一條的,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有關證明及材料,到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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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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