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助理會計師(初級會計職稱)考《經濟法》和《初級會計實務》,一年內通過有效一年一次;2009年,註冊會計師(cpa)考試如下:在現行考試製度5個科目的基礎上,進行分拆、補充和整合,對考試科目作以下調整:第一階段,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等6科.第二階段,設綜合1科.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各科目均不設英文附加題.調整成績有效期第一階段的單科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年內取得第一階段6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第二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專業階段合格證後5年內完成.對取得第二階段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全科合格證。
報考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自考報名[朗讀]
@deng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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