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設為「6+1」模式,其中:第一層級,專業階段考試設6科,即在延續現行考試的5科基礎上,增設1科.6科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第二層級,高級階段考試設1科,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主要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要求,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職業環境中能夠合理、有效地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並測試考生「保持職業價值觀、道德與態度」等綜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術和應用技能、個人技能、人際和溝通技能、組織和企業管理技能等.第三層次,英語綜合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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