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價局公布了公共自行車租用收費標準:1.在1小時內可以免費騎車,按租用時間長短採取分段計費方式.2.租用時間在24小時以上的,在66元基礎上,每增加1小時加收30元,最高收費1500元.太原市公共自行車租用收費標準按每次租用時間分段計費,累加收取.重新租用重新計費.舉例:如果市民租車時間為6小時,收費採用分段累加,即第一個小時免費,第二個小時收1元,第三個小時收2元,從第四個小時開始,每小時收3元,6個小時的租車費用為:0+1+2+3+3+3=12元.租車時間超2小時,需付3元租金,超3小時且在4小時內,租金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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