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二、相關費用的處置:《<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是這樣規定的:1、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征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關於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具體使用分配辦法土地管理法沒有明確說明,但是《物權法》第59條有明確規定:應當以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loubuyu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