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移民局規定,請求紐西蘭配偶類定居時,請求人和配偶雙方已有12個月以上的同居歷史,並且紐西蘭居民或公民一方在過去5年內沒有擔保過和被擔保過其他配偶.與請求工作簽證一樣,要請求人主動提供儘可能多的文件來證明同居關係,如共同帳號,電話單,照片,共同財產等等,並有可能被要求面談.對於剛剛結婚或同居工夫不長的夫妻,審批工夫會長達6-12個月來考察夫妻關係的真實與穩定.考察和等候審批期間,移民局會給請求人頒發open工簽.另外,在遞交配偶類定居請求時,如請求人在紐西蘭境內,須持有效簽證.如簽證已過期,紐西蘭本地移民局不在境內受理配偶類定居,請求人應回原居地遞交請求。
@follow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