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一級建造師證書於2019年年底失效。
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儘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
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儘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