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項目經理,同一時間只能管一個項目。不然會管不過來。
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21條規定: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第9條: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
根據《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21條規定: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第9條: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