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辦事程序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政務受理部門在10個工作日進行形式審查,准予註銷的,報經局長批准,收回《執業藥師註冊證》。
三、申請條件。
(一 )執業藥師無正當理由不在執業單位執業超過半年以上。
(二)由執業藥師本人或所在執業單位向註冊機構申請辦理註銷註冊手續。
四、申報材料。
(一)《執業藥師註銷註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
(三)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副本。
(四)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申請材料要求: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使用a4紙列印或複印;並在指定位置簽字、加蓋企業公章。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複印件的,申請人(單位)須在複印件上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者文字說明,註明日期,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申請的須簽字或蓋章。
二、辦事程序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政務受理部門在10個工作日進行形式審查,准予註銷的,報經局長批准,收回《執業藥師註冊證》。
三、申請條件。
(一 )執業藥師無正當理由不在執業單位執業超過半年以上。
(二)由執業藥師本人或所在執業單位向註冊機構申請辦理註銷註冊手續。
四、申報材料。
(一)《執業藥師註銷註冊申請表》一式兩份。
(二)《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原件。
(三)原《執業藥師註冊證》原件、副本。
(四)近期彩色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申請材料要求:
1、申請材料應完整、清晰,使用a4紙列印或複印;並在指定位置簽字、加蓋企業公章。
2、凡申請材料需提交複印件的,申請人(單位)須在複印件上註明「此複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者文字說明,註明日期,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申請的須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