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取消了。
2019年7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二、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儘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三、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
2019年7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
二、持有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正在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暫可繼續擔任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其聘用單位應儘快按照有關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
三、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人部發〔2004〕16號)第七條規定的,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