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年初召開一次,總結回顧上年度黨建工作,研究本年度黨建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制定年度黨建,確定工作任務、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七·一」前召開一次,總結回顧上半年黨建工作,自查年度黨建工作進展情況,分析存在問題,研究下半年黨建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擬定「七·一」紀念活動方案。此外,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
2.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每年召開2次專題會議。年初召開黨建工作大會,總結回顧上年度黨建工作,部署本年度黨建工作任務,提出工作要求;「七·一」前召開「七·一」紀念大會,隆重紀念黨的生日,總結回顧上半年黨建工作,部署下半年黨建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表彰黨建先進典型。
3.實行黨建工作年度目標管理。黨委(總支)要根據上級要求和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細化量化目標任務,每半年對下屬支部黨建工作進行一次督查,年終進行全面考核。支部要與每個黨員簽訂《黨員承諾書》,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查,查找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年終對黨員承諾踐諾情況進行考評。
4.全面落實班子成員抓黨建工作任務。嚴格落實書記、副書記(或分管黨務副校長)抓黨建工作任務清單。黨組織每年組織班子成員開展1次黨建工作專題調研,形成1篇調研報告。明確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繫點,每年至少2次到聯繫點開展工作指導、走訪談心、結對幫帶、上黨課等活動。書記每年至少為黨員上1次黨課。
5.制定黨建工作整改責任清單。針對教育工委黨建工作檢查通報意見和專項督查指出的問題,召開班子會進行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務,明確時限,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牽頭落實整改措施。
6.規範開展黨的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幹部、黨員中層幹部和黨小組長全年參加組織生活不少於12次,普通黨員全年參加組織生活不少於10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不少於2次;撰寫學習心得體會至少1篇。離退休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不作具體量化規定。黨委(總支)要督促指導下屬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內組織生活日常管理制度,採取隨機抽查、走訪了解等方式,推動基層組織生活嚴肅規範。
7.開展「一個黨組織一個黨建項目」研究。從工作實際、破解黨建工作重點難點問題、補齊工作短板出發,量身定製基層黨建「書記項目」。書記領銜開展項目研究,明確責任落實分工,細化措施全程推進,總結提鍊形成成果。充分發揮「書記項目」牽引作用,推動基層黨建「書記項目」與教育教學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爭創「一校一品」黨建文化特色示範學校。
8.開展黨建工作創先爭優工程。按照《教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選樹培育工作實施辦法(修訂稿)》規定,積極選樹培育優秀黨員,爭創教育系統示範黨組織。開展「星級黨支部」 創建和「黨員示範崗」、優秀共產黨員評選表彰,積極向教育工委推薦優秀典型和「七月陽光」題材,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意識形態工作中的引領作用。
9.健全完善黨員管理工作制度。堅持黨員學習制度、黨委(總支、支部)班子組織生活會、黨員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積分考核、黨員志願服務等各項制度,建立健全「黨員責任區」,堅持開展黨員「亮身份、作表率」活動,做好《黨員手冊》使用管理工作,以制度規範黨員的自身行為。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對受到處置的不合格黨員,黨組織要制定幫扶計劃,及時做好幫教工作。
10.嚴格規範發展黨員程序。發展黨員工作有計劃、有梯隊,把優秀青年群體、高知群體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建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材料規範,用足用好教育工委下達的發展黨員指標,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11.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積極推進「海棠花紅」先鋒陣地建設,基層陣地政治功能全部實現規範化。加強對黨員和黨務幹部的培訓,每年至少開展2次黨員宗旨意識、黨性觀念的全員培訓。按黨章要求做好黨委(總支、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按標準按時足額繳納黨費。黨委(總支)每季度召開下屬黨組織書記例會,檢查年度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對基層黨組織工作檯帳進行檢查,明確階段性工作重點,提出基層黨組織活動的指導性意見。
12.組織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每年末,黨組織書記向教育工委作抓黨建工作專項述職(大會或書面);召開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會議,接受黨員群眾對基層黨組織抓黨建工作、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情況進行測評,參加評議的群眾代表不少於參會人數的20%。黨委(總支)要組織下屬黨組織書記就履行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進行專項述職,黨委(總支)書記逐個點評。
2.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每年召開2次專題會議。年初召開黨建工作大會,總結回顧上年度黨建工作,部署本年度黨建工作任務,提出工作要求;「七·一」前召開「七·一」紀念大會,隆重紀念黨的生日,總結回顧上半年黨建工作,部署下半年黨建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表彰黨建先進典型。
3.實行黨建工作年度目標管理。黨委(總支)要根據上級要求和年度黨建工作計劃,細化量化目標任務,每半年對下屬支部黨建工作進行一次督查,年終進行全面考核。支部要與每個黨員簽訂《黨員承諾書》,每半年進行一次自查,查找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年終對黨員承諾踐諾情況進行考評。
4.全面落實班子成員抓黨建工作任務。嚴格落實書記、副書記(或分管黨務副校長)抓黨建工作任務清單。黨組織每年組織班子成員開展1次黨建工作專題調研,形成1篇調研報告。明確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繫點,每年至少2次到聯繫點開展工作指導、走訪談心、結對幫帶、上黨課等活動。書記每年至少為黨員上1次黨課。
5.制定黨建工作整改責任清單。針對教育工委黨建工作檢查通報意見和專項督查指出的問題,召開班子會進行專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務,明確時限,並由黨組織負責人牽頭落實整改措施。
6.規範開展黨的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幹部、黨員中層幹部和黨小組長全年參加組織生活不少於12次,普通黨員全年參加組織生活不少於10次。參加在職黨員進社區活動不少於2次;撰寫學習心得體會至少1篇。離退休黨員參加組織生活不作具體量化規定。黨委(總支)要督促指導下屬黨組織建立健全黨內組織生活日常管理制度,採取隨機抽查、走訪了解等方式,推動基層組織生活嚴肅規範。
7.開展「一個黨組織一個黨建項目」研究。從工作實際、破解黨建工作重點難點問題、補齊工作短板出發,量身定製基層黨建「書記項目」。書記領銜開展項目研究,明確責任落實分工,細化措施全程推進,總結提鍊形成成果。充分發揮「書記項目」牽引作用,推動基層黨建「書記項目」與教育教學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爭創「一校一品」黨建文化特色示範學校。
8.開展黨建工作創先爭優工程。按照《教育系統優秀共產黨員選樹培育工作實施辦法(修訂稿)》規定,積極選樹培育優秀黨員,爭創教育系統示範黨組織。開展「星級黨支部」 創建和「黨員示範崗」、優秀共產黨員評選表彰,積極向教育工委推薦優秀典型和「七月陽光」題材,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意識形態工作中的引領作用。
9.健全完善黨員管理工作制度。堅持黨員學習制度、黨委(總支、支部)班子組織生活會、黨員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積分考核、黨員志願服務等各項制度,建立健全「黨員責任區」,堅持開展黨員「亮身份、作表率」活動,做好《黨員手冊》使用管理工作,以制度規範黨員的自身行為。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對受到處置的不合格黨員,黨組織要制定幫扶計劃,及時做好幫教工作。
10.嚴格規範發展黨員程序。發展黨員工作有計劃、有梯隊,把優秀青年群體、高知群體作為重點培養對象,建立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堅持標準,嚴格程序,材料規範,用足用好教育工委下達的發展黨員指標,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11.加強基層黨支部建設。積極推進「海棠花紅」先鋒陣地建設,基層陣地政治功能全部實現規範化。加強對黨員和黨務幹部的培訓,每年至少開展2次黨員宗旨意識、黨性觀念的全員培訓。按黨章要求做好黨委(總支、支部)的換屆選舉工作。按標準按時足額繳納黨費。黨委(總支)每季度召開下屬黨組織書記例會,檢查年度目標任務的落實情況,對基層黨組織工作檯帳進行檢查,明確階段性工作重點,提出基層黨組織活動的指導性意見。
12.組織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每年末,黨組織書記向教育工委作抓黨建工作專項述職(大會或書面);召開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專項述職會議,接受黨員群眾對基層黨組織抓黨建工作、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情況進行測評,參加評議的群眾代表不少於參會人數的20%。黨委(總支)要組織下屬黨組織書記就履行抓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進行專項述職,黨委(總支)書記逐個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