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未來法律服務兩級分化!你在哪一端?》,文章中提到,未來法律服務會形成兩級,極致定製化的高端業務和工業化「批量」生產的「中低端」業務。這裡說的「中低端」業務指的是傳統的普通、偶發性強、付費低的法律服務。在過去一直有這樣一個誤區,就是很多人認為「批量」生產是降低服務品質的,甚至認為傳統法律服務之所以一直不能流程化、標準化、專業化是因為太難了,並且是想保有品質。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以筆者的觀察並非這樣,筆者認為傳統法律服務之所以沒有形成流程化、標準化、專業化,是因為具備將其流程化、標準化、專業化能力的人都漸漸的流向了高端業務,而傳統法律服務的質量參差不齊,絕大多數人無力做專業化建設。律師行業一直是法律先生彭帥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的「猴子掰玉米」,都是從小掰到大,隨著自己的成長而逐漸放棄小的玉米,而沒有人願意在掌握了更好的技能後來降低掰小玉米成本和提高效率。本文通過分析傳統法律服務的現狀及困境,試圖探討一種新的出路,勾畫一幅傳統法律服務的新藍圖。 一、傳統法律服務的現狀及困境 (一)傳統法律服務的質量參差不齊 有別於一些門檻較高的高端業務,因為有一定的壁壘,並不是誰都能獲得並提供相應的業務。而傳統法律服務的提供者相對門檻較低,甚至有很多地區主要是由法律工作者來提供。服務的質量可以說是參差不齊,有執業十幾年的老律師,也有剛拿執業證的新律師,甚至有些實習律師也在違反規定獨立提供法律服務。很多時候當事人得到的是高質量的法律服務還是低質量的,跟運氣有很大關係。 (二)傳統法律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較差 因為一直以來小作坊式的發展模式,導致傳統法律服務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很差,相比較其他行業,很多都已經實現了信息化,甚至引進了一些可以取代人工的工具。而在傳統法律服務領域,筆者發現基礎設施建設實在是太差了。筆者曾經在知乎提過一個關於法律機器人ross在中國的可行性問題,徐斌律師的回答最能解釋現在傳統法律服務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他說「別說ai了你看看有幾個律所有oa」。基礎設施差,導致律師們的工作效率很難提高,工作經驗很難有效的沉澱和提煉,甚至因為基礎設施建設差,導致律師們無力提供更加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傳統法律服務的專業分工較差 最近幾年精品所、公司制律所越來越受大家關注了,也逐漸出現了很多專注某一個領域的律所和律師,但是這仍然是少數的。絕大多數的傳統法律服務提供者還都是沒有專業分工的「全能型」律師,其實並不是提供「全能型」服務就一定不專業,相反很多律師個人能力強是有足夠的能力做多個專業的。但是「全能型」律師一定沒有時間專注一個領域,將該領域做到極致並把一些經驗進行沉澱。 (四)傳統法律服務的專業化發展緩慢 過去,傳統法律服務的提供者都是單打獨鬥,很多律師一個人完成了營銷、談判、辦案和管理等工作,往往時間和精力都被困在大量的辦案和其他事務上,很難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做專業化方面的建設。很多非訴業務事實上要比傳統訴訟業務更加的複雜,工作量更大,但是絕大多數的非訴業務已經實現了流程化、標準化。相比較而言傳統法律服務在這方面很落後。 (五)傳統法律服務的技能及經驗傳承很差 相信的很多人都有跟筆者同樣的感悟,就是很多律所隨著人員流動,律所的整體業務能力隔幾年就要回到解放前。一直以來在傳統法律服務領域,一方面年輕律師總是抱怨學不到東西,沒有人系統的教,另外一方面律所也很苦惱,沒有長效的培訓機制,經常出現青黃不接,甚至會因為人員流動導致律所直接喪失某個業務模塊的承接能力。 二、傳統法律服務發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利益使然,更多優秀的人選擇了高端業務 相比較高端業務來說,傳統法律服務案件零散,收費較低,還存在諸多上述的一些困境。所以很多優秀的法律人在入行時就直接選擇了高端業務,優秀人才基本被瓜分,筆者的同學中做傳統業務的就屈指可數。在傳統法律服務領域,有一個現象,一個法學碩士畢業的人入行工資甚至低於一個餐廳服務員。除此之外,很多人進入傳統法律服務領域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能力得以提升,一有機會就自然去做了高端業務。長此以往,就出現了惡性循環,傳統領域越來越難吸收優秀的法律人才,而沒有人才就得不到更好的發展。 (二)利潤使然,傳統業務的從業者無力做更多的專業建設 傳統業務的利潤率相對較低,很多作傳統業務的律師養活自己都很難,而很多作傳統業務的律所發展多年也很少有積累。就如上文提到的,很多律所連oa都沒有。另外,很多做傳統業務的中小型律所缺乏管理、營銷和技術等方面的經驗,也沒有經濟能力做全方位的專業化建設。律所沒辦法將特定領域案件量做到一定的規模,就自然沒有辦法專注一個領域做專業建設。在利潤率低,又沒有量的情況下,律所只能儘量減少支出,所以,也就沒辦法投入太多在人力資源上,就出現了上文所述的吸引不到優秀的人才,無法長效的培養人才。 (三)認知誤區使然,小業務不可能有大作為? 另外,傳統法律服務領域長期以來得不到有效的關注,也跟認知誤區有很大關係。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做律師就是要從小業務做到大業務,提高單個案件的收費標準這樣一條發展路徑。認為只有單個案件收費高才是成功的大律師。這樣的認知誤區,也使得很多人在職業規划上做出這樣的安排,甚至很多律所的發展戰略也是這樣先從小業務切入,慢慢向大業務轉型。 事實上筆者認為,小業務也可以有大作為,業務小反而更加容易標準化、流程化,從而提高工作效率,用同樣的時間創造幾倍的價值。這不僅可能會創造更大的價值,同時這更是一件普惠的事,應該讓越來越多的普通人享受到行業發展帶來的便利和服務升級。 三、傳統法律服務的未來應該怎樣 (一)垂直領域資源整合,完成基礎設施建設 如上文所述,傳統業務律所和律師因為缺乏經濟基礎及資源,很難獨立完成基礎設施建設,那麼這些離普通人最近的法律服務就要一直這樣下去嗎?憑藉個人的一己之力很難完成的事,是不是可以大家均攤成本,集中力量來完成呢。筆者認為,是時候整合資源,大力建設基礎設施了。 拿婚姻家庭業務來說,一直以來很少有專門只做這項業務的律所,有的也是因為做了公司制,通過市場化運作得以實現的。但是對於目前很多從事婚姻家庭業務的律所和律師來說,做公司制、走市場化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困難,比如缺乏一體化管理的經驗,比如缺乏市場營銷的技能,比如缺乏保證案件質量,提高協作能力、工作效率的技術和工具等等。這些都需要有先進經驗的機構或者平台可以更加專注的研究並且通過孵化的方式進行普及,做好大後方,提升該領域整體的基礎設施建設。 (二)專業化、流程化、標準化,揭開法律服務的神秘面紗 傳統法律服務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法律服務內容是個模糊地帶,用戶很難清楚的掌握服務的流程,這大大降低了用戶的體驗。法律服務的這層神秘面紗不僅使用戶體驗差,也給法律服務提供者的不思進取提供了溫床,似乎只要結果還湊合,客戶就不那麼關心過程,但這其實並不利於法律行業的良性發展,因為這意味著如果結果不好,客戶可能就會投訴或者對法律服務產生意見,給法律從業人員帶來職業風險。 專業化、流程化、標準化是客戶倒逼的必經之路,這不由得律師選擇。一年做10個,20個案子的時候也許還能承擔得了服務不透明帶來的客戶指責,案件質量不可控。當一年案件量在100-200,甚至更多的時候,就不能寄希望於運氣了,就必須要靠制度來解決問題。未來的法律服務應該是流程可控並透明,各流程節點能逐漸標準化,而各個流程節點客戶都是可參與並且可以透明的獲知必要信息的。 這樣的工作寄希望於一個律師或者律所來完成是比較難的,筆者幾年前曾經推動過類似案件流程專業化的工作,是比較無力的,因為辦案律師基本都陷入在案件中沒有精力,有經驗的律師沒時間,有時間的律師沒有能力提煉、結構和重組知識。調動業務律師來做這條路是走不通的,後來筆者發現自己獨立來完成反倒一下子解決了所有的問題。這樣的工作必須要獨立的機構,獨立的部門,需要法律知識工程師來完成,它的專業性是高於做單個案件的。 (三)信息化、智能化,提高法律服務效率 未來傳統法律服務如果想要實現專業化的升級,提高基礎設施投入,那麼其法律服務的效力就必須要提高,否則仍然很低效的情況下,專業化之路是走不通的,如果沒有辦法消化「量」,就沒有能力去提升「質」,所以,為了形成良性循環,必須藉助信息化和智能化來提高法律服務的質量。 什麼是信息化智能化呢,舉個簡單的場景例子,比如談案律師可以根據客戶所描述的案情在我們的系統中錄入一些相關的信息,系統就會生成一份完整的報告,而我們系統可以將此報告一鍵發送給客戶,這不僅提升了談案律師寫法律服務計劃書的效率,同時也提升了客戶的體驗。再比如,辦案律師在接到案件後,可以根據案件情況一鍵生成案件的項目管理流程,其中有根據該律師所辦案件案由相匹配的所有的辦案文書和操作指引,律師需要做的只是一些個性化的調整。 在未來技術能否取代律師我不知道,但是技術一定會為律師附能,大大的提高律師的工作效率,與其站在技術的對立面反對其可能替代自己,為什麼不去儘量的去利用技術呢。 (四)品牌化、規模化,讓優質法律普惠大眾 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普通人就不能獲得優質的法律服務,如何能達到雙贏,讓律師們既可以體面的去服務普通人,又可以讓普通人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獲得優質的法律服務呢。我國的人口基數這麼大,普通人對傳統法律服務的需求體量那麼大,如果資本、人才和技術都流向高端業務,那麼我們法律行業多年的發展成果要怎麼惠及到他們呢? 最後我發現,只有通過規模化和品牌化,將優秀的經驗向更多的地方傳輸,才能一方面優質的法律普惠大眾,一方面律師們也可以因為實現了業務量上的增長而過得更加體面,更能在傳統業務中找到職業的榮譽感?
傳統法律服務的未來應該怎樣[朗讀]
@cxxli
頂0
加入收藏
相關問答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