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9月中旬,魏某某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不慎撞到道路中間的隔離帶,導致車輛嚴重損傷。魏某某在其朋友的幫助下聯繫到當地的一家汽車修理廠,該廠工作人員幫助魏某某把車輛拖走。在拖車的過程中魏某某感覺到該修理廠的工作人員技術並不熟練,但由於該修理廠承諾可以幫助魏某某儘快拿到保險賠償,魏某某便與該修理廠簽訂了修理合同。車輛修復後,魏某某在開車的過程中總發現車輛經常出現問題,但不能證明是由於當初修理汽車造成的。魏某某仍放心,其經過核實,發現該修理廠不具備修車資質。魏某某將該修理廠起訴,要求返還修理費用,並賠償給車輛造成的損失。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該修理廠與魏某某之間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此處的強制性規定屬於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本案中的汽車修理廠不具備修理資質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修理廠超越其經營範圍與魏某某簽訂的合同效力不受影響。同時由於在訴訟中魏某某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該車出現問題是由於某某修理廠當初對汽車的修理不合格造成的,因此法院駁回了魏某某的訴訟請求。
律師評析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解釋二中:「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強制性規定為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本案中,由於該修理廠不具備修理資質而對車輛經營修理的行為,會依法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是其與魏某某之間的合同關係並不因此受到影響,魏某某在無法證明目前車輛存在問題的是由於該修理廠不當修理造成的,則承擔敗訴的後果。
2017年9月中旬,魏某某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不慎撞到道路中間的隔離帶,導致車輛嚴重損傷。魏某某在其朋友的幫助下聯繫到當地的一家汽車修理廠,該廠工作人員幫助魏某某把車輛拖走。在拖車的過程中魏某某感覺到該修理廠的工作人員技術並不熟練,但由於該修理廠承諾可以幫助魏某某儘快拿到保險賠償,魏某某便與該修理廠簽訂了修理合同。車輛修復後,魏某某在開車的過程中總發現車輛經常出現問題,但不能證明是由於當初修理汽車造成的。魏某某仍放心,其經過核實,發現該修理廠不具備修車資質。魏某某將該修理廠起訴,要求返還修理費用,並賠償給車輛造成的損失。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該修理廠與魏某某之間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此處的強制性規定屬於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本案中的汽車修理廠不具備修理資質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修理廠超越其經營範圍與魏某某簽訂的合同效力不受影響。同時由於在訴訟中魏某某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該車出現問題是由於某某修理廠當初對汽車的修理不合格造成的,因此法院駁回了魏某某的訴訟請求。
律師評析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解釋二中:「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強制性規定為效力性的強制性規定。」因此本案中,由於該修理廠不具備修理資質而對車輛經營修理的行為,會依法交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是其與魏某某之間的合同關係並不因此受到影響,魏某某在無法證明目前車輛存在問題的是由於該修理廠不當修理造成的,則承擔敗訴的後果。